中新網金華11月26日電 (記者 胡豐盛 通訊員 黃紫軒)在逃往老撾之前,於某、項某夫婦在浙江浦江經營著一家水洗廠。由於經營不善,夫妻倆從2012年9月份開始,以“高利息借貸”為由向10餘名不特定人員吸收存款1800多萬元,可最終企業資金鏈還是斷裂。去年12月份,於某夫妻倆逃往老撾。幾天前,兩人在“獵狐2014”專項行動中投案自首,出現在了蕭山國際機場。
  逃亡老撾後,於某夫婦因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浦江警方上網追逃。
  然而,人雖然逃走了,但於某夫婦逃亡在外的日子可以說困難重重,因為吃住不習慣,加上語言不通,又害怕被當地人欺負,於某和妻子在老撾的日子並不好過,平時大門不出一步,一直蝸居在出租屋內。就在半個月前,食物中毒差點要了命。
  幾番掙扎下來,於某夫妻開始有了投案自首的念頭。
  而這段時間,浦江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也開始宣傳“獵狐2014”專項行動,盡可能發動嫌疑人親屬、朋友進行規勸,讓他們消除顧慮,儘快投案自首。
  “反正整天擔驚受怕的,上街也不上,怕被人欺負,這次剛好公安部開展‘獵狐2014’專項行動,趁著這樣一個有利的機會,還是決定回來投案自首,爭取寬大處理。”項某說,趁著這個機會,兩人還是決定自首了。
  11月20日下午兩點鐘,逃往老撾近1年後,於某夫婦在浦江警方的押解下,走出蕭山國際機場。
  據瞭解,此次緝捕境外涉經濟犯罪逃犯“獵狐2014”專項行動中,浦江警方緝捕的7名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中有6人屬於投案自首,1人被強行抓獲。因為境外追逃存在成本高、周期長、程序複雜等難題,當地警方最終確定了以規勸自首為主的追逃方式,民警盡可能發動嫌疑人親屬、朋友進行規勸,告知其現在公安部開展“獵狐2014”專項行動的情況,分析回國投案自首的利弊,最終消除了嫌疑人的顧慮歸國投案自首。截止目前,浦江警方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人數占浙江省“獵狐2014”專項行動期間緝捕總數(42名)的16.67%,占浦江境外逃犯公安部在冊人數(7人)的85.71%。
  浦江警方呼籲,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在12月1日前投案自首的,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,犯罪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。同時,警方也鼓勵群眾積極舉報案件線索,舉報電話110、0579—88183666。(完)
(原標題:夫婦涉非法吸存1800多萬逃亡老撾 語言不通回國自首)
編輯:SN123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ojv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